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厂外输水管线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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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发布日期:2022.12.08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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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关于鄞州区九曲河整治工程(城区段) 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01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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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关于鄞江镇(柴家)废弃矿山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工程 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5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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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关于东港路延伸段(市场一号路-灵山大桥引桥段)道路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5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的规定。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组织召开了东港路延伸段(市场一号路-灵山大桥引桥段)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施工、监理、运管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此工程施工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该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该项目负责人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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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关于春风江南院建设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0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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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关于壶滨和院建设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0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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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关于白麓名邸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8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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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关于年产100 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8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的规定。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组织召开了年产100 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施工、监理、运管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此工程施工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该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该项目负责人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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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于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龙湖坑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6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的规定。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于2022年11月16日组织召开了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龙湖坑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施工、监理、运管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此工程施工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该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该项目负责人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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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关于镇海区新泓口围垦开发造地(一期)项目 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6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



